侵犯商业秘密如何判定?

2021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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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任何自然人或单位组织,不得采用以下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根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包括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个人,在权利人单位就职的职工)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在实践中,第三人的行为可能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
 
   同时,我国《刑法》也有规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此可见,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可是非常重要的。至于在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如何判定是否侵犯商业秘密,必须要满足以下两大因素:
 
    1、权利人主张的“商业秘密”在法律意义上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在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中,要认定是否构成侵权,那么首先要依法确认商业秘密确实存在。比如像只包含公司名字、网址、地址这样的客户名单就不属于商业秘密,即便有人使用了这份名单也不属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另外,判定商业秘密是否确实存在,还要看商业秘密权利人是否对商业秘密做了合法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如没做好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法院很可能就会认为权利人压根儿不把这些当做商业秘密,侵权一说自然也不存在。

   所以说,我们一直提醒大家要注意做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稍有不慎就会给企业带来巨额损失,那是真不划算。

   2、侵权人是否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想要判断是否侵犯商业秘密,在确认了商业秘密的合法性之后,再鉴定一下是否有前文所述的侵权行为。如果有,那么大概率就是属于侵犯商业秘密。
 
   另外,关于侵犯商业秘密,我们再提醒一下各位企业高管们,除了做好必要的商业秘密保护保护措施之外,与能接触到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非常有必要。如果这些员工泄露了商业秘密,这两份协议将会在商业秘密诉讼维权中起到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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