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案发后未停止被起诉1.32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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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核心竞争力,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是维护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一年多前的2020年6月,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江波龙电子”)发布声明,宣布就前员工卢浩、赵迎,以及深圳市晶存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公司测试技术商业秘密一案,向公安机关报案。随后江波龙电子又正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其涉嫌侵害商业秘密,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共同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及惩罚性赔偿金合计约1.32亿元,目前该案仍在一审阶段,正由北京权威鉴定机构进行相关鉴定。


 
 
 
日前,江波龙电子再度对外表示,中央关于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决策使公司倍受鼓舞,也更加坚定了公司通过法律手段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信心。公司还表示,之所以提出上亿元赔偿,主要是因为公司认为本案在过去的两年时间里,虽历经多个机关介入,相关侵权行为却从未停止,而且侵权规模及后果均呈现不断扩大之势,具备适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相关规定的条件,公司相信并期待人民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
 
江波龙电子商业秘密维权之路可谓一波三折。2019年8月20日,该公司向深圳市市场稽查局举报卢浩、赵迎、晶存科技等人涉嫌侵犯测试方案技术秘密。经过多轮鉴定以及损失评估后,深圳市场稽查局认为相关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故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但深圳市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随后,江波龙电子依法向深圳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同时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立案监督。在刑事立案前景未明之际,江波龙电子又踏上民事救济之途,2020 年 6 月 22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商业秘密对于高科技企业而言,是安身立命之本,但同时又是心怀不轨之徒的首选目标。在全球范围内,如何保护商业秘密一直都是社会热门话题。对于我国企业而言,高昂的维权成本,漫长的等待时间和相对低廉的侵权赔偿曾共同构成了难以逾越的维权门槛,但是,随着我国企业科技含金量的不断提高,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特别是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逐渐落地,使得越来越多企业的维权意识开始觉醒,纷纷加强对自身商业秘密的保护。今年4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数据显示,2020年广东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9.3万件,同比增长26.1%,涉集成电路、计算机软件、新能源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案件8850件,且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案件适用了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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