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立案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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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犯商业秘密的立案条件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的场景下,需满足不同的条件才能立案。其中,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就因自诉和公诉有所不同。
   民事诉讼中侵犯商业秘密的立案条件
   民事诉讼中侵犯商业秘密的立案是指在法院立案,只有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立案条件即可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案件的立案条件为: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
   具体到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其立案时除了上述一般条件外,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所主张的商业信息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被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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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公诉案件中侵犯商业秘密的立案条件
   刑事公诉案件最初立案是在公安立案,刑事公诉案件,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为:
   1.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属于自己管辖;
   3.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具体到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条件1中犯罪事实包括,被害人主张的商业秘密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犯罪嫌疑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且情节严重,其中关于“情节严重”,在2020年9月14日以前,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才能构成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在2020年9月14日及以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或者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就可以构成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
   刑事自诉案件中侵犯商业秘密的立案条件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是指在法院立案,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为:
   1.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即属于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
   2.法院有管辖权;
   3.被害人告诉;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商业秘密
   具体到侵犯商业秘密刑事自诉案件,条件1可以具体为,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为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或者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其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但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侵犯商业秘密的立案条件因刑事和民事而有所不同,在刑事中又因自诉和公诉而有所不同。另外,在不同的时期,对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同,也会导致立案条件发生变化。所以侵犯商业秘密的立案条件并非一层不变的,其因时间、空间的不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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