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顺走价值1.69亿的核心技术 企业该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2021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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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检察日报》报道,近日,一宗价值涉及1.69亿元的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在浙江省宁波市开庭审理。包括政协委员、市场监督管部门代表、部分人大代表、企业家代表以及各大媒体记者在内,共计50余人旁听了该案件的庭审。对于本案如此隆重其事,说明越来越多人意识到了商业秘密的重要性。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
 

 本案中,原告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并于2011年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是一家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黄铜棒全自动生产线等数十项技术秘密。被告人苏某、黄某等4人曾在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对研发技术、制造技艺、产品质量监控管理以及设备维修等商业秘密了如指掌。4名被告人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离职后,先后入职了某材料公司,该材料公司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属竞品公司,存在竞争关系。

 2019年9月份,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发现员工陆续携带黄铜棒全自动生产线等技术资料,进入浙江某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材料公司,另案处理)任职,遂报警。

 经侦查发现,某材料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经营范围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致相同。该公司法人刘某(另案处理)于同年4月起,以高额工资+高体提成的方式先后将本案苏某、黄某等4名被告人招募进来。利用这4名被告人私自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掌握和接触的黄铜棒全自动生产线等11项技术资料,快速用极小的成本,就启动了和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类似的铜合金项目,推出了年产16万吨的高级生产线,并论证出了具体的生产工艺和生产线布局。经鉴定,涉及的11项技术价值高达1.69亿元。

 苏某、黄某等4名被告人被诉侵犯商业秘密罪,某材料公司及法人刘某也在另一宗案件中被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侵犯商业秘密罪、不正当竞争行为起诉。鉴于案情过于重大、复杂,法院将另行择期宣判。

我们都知道,商业秘密是一家企业的命门所在。不管是像腾讯、华为、阿里巴巴、百度这样的行业巨无霸,还是像本案中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这样的高新技术企业,甚至乎连街边卖螺蛳粉的小摊儿,他们都有着能给自己创造巨大利益、保持竞争优势且不为公众所熟知的行业秘密。一旦出现泄露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这种行为,将会对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巨大的损失。

保护商业秘密

那么,企业该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笔者认为,商业秘密的保护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权利人请求商业秘密保护,应首先应该提交其商业秘密载体、明确其商业秘密具体内容,此为主张商业秘密保护的前置条件。在没有提交商业秘密载体并确定其具体内容之前,商业秘密是处于事实不明状态的,其保护范围亦无法确定,更谈不上其秘密性、价值性与保密性,只有在明确了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后才能主张对其进行保护。

故此,笔者建议所有企业都要知道并应用以下六大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一)制定保密规章

 作为现代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应当健全,尤其是对商业秘密的保密要求、商业秘密的管理办法等应尽可能全面、详细。

(二)签订保密协议

单位与正式员工、临时工,甚至试用期人员都要签订保密协议,对于可能接触商业秘密的人员离职时应要求其出具保守商业秘密的承诺书。

(三)秘密内容分散控制

将商业秘密的内容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由不同的人员进行管理,尽量避免让一两个人掌握商业秘密的全部内容。

(四)采取保密技术

权利人应对商业秘密采取合理的技术性保密手段,如含有秘密的文件应加设密码,并注意每日更新。

(五)设置保密措施

设置保密措施,如保险柜、隔离区、监视屏,专用设备所在车间应定为保密车间等。

(六)建立保密标识

在秘密文件、秘密厂区明确表明“保密”或“车间重地,他人不得擅自入内”等字样。

另外,鉴于商业秘密的非公知、非唯一、秘密、价值等特殊性质,如果想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显然不是简单地凭借企业管理人员的经验和网上的商业秘密科普知识就能完成的。笔者建议,在创立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时,一定要聘请专业的商业秘密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结合实际中的可行性从法律角度出发,才能制定更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